关于深圳市2021年建筑工程等职称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铁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1号)、《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深人发〔2006〕27号)、《关于路桥和铁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8〕52号)、《关于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深人发〔2008〕106号),现就深圳市2021年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职称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以下称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我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在深单位缴交社保情况为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相应学历、资历条件(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可报名参加职称专业知识考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相关规定,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需要换发我省职称证书,且属于我市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专业的,也应报名参加职称专业知识考试。

(一)报考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初级(技术员)职称专业知识考试,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报考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初级(助理工程师)职称专业知识考试,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三)报考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中级职称专业知识考试,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四)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自行确认和网上交费的方式,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阶段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时至10月21日17时(24小时开通)。2021年10月21日17时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考生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本次考试报名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2.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具体报名流程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1)。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无需前往深圳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只需于2021年11月9日10时至11月13日17时期间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于2021年11月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1.建筑工程专业初、中级考试,考试内容以《建筑工程职称考试大纲》为准,设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测绘、建筑岩土、工程造价、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燃气、施工(建筑施工、施工管理)等12个专业进行考试。

2.路桥工程专业初、中级考试,考试内容以《道路与桥梁工程职称考试大纲》为准,设道路与桥梁工程1个专业进行考试。

3.铁道交通工程初、中级考试,考试内容以《铁道交通工程职称考试大纲》为准,设轨道电气化(铁道机务、铁道供电)、铁道运输管理(铁道安全)、铁道交通信号、机车车辆(铁道车辆)、铁道工程(铁道建筑)等5个专业进行考试。

4.标准化专业初、中级考试,考试内容以《标准化专业职称考试大纲》为准,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设标准化1个专业进行考试。

以上考试大纲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上公布(网址:http://hrss.sz.gov.cn/szksy/fzlm/ksdgjys/ksdg/content/post_9238465.html)。

五、成绩公布

2021年11月30日16: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考生服务系统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要求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

(二)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深圳市考试院组织实施。

(三)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仅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公布,考试合格证号与准考证号一致,不再另行发放考试合格证。

(四)考试成绩3年有效。2021年参加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申报2021、2022、2023年深圳市开展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019、2020年参加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继续申报2021年深圳市开展的职称评审,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条件要求仍按报考当年的标准执行。

(五)对考生服务系统有疑问的请向深圳市考试院咨询(电话:88100099);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请查阅《2021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未涉及的政策请向以下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咨询:

1.建筑工程咨询电话

建筑结构:83787271,83787167,83787276;

建筑材料:21671400;

测绘、城乡规划:83788760;

建筑设计:83675963、83551569、23999552;

建筑岩土、暖通、燃气:83786890、83786581、83786880;

工程造价:83254633;

给排水:82257894;

建筑电气:82125525;

施工:建筑施工83235876、83234992、82775486,施工管理88373021。

2.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咨询电话

82783543、82761065。

3.标准化咨询电话

25874062。

特此通知。

 

附件:1.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3.2021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

试常见问题解答

(此页无正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0日

 

 

附件1

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一、网上报名地址

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hrsstext.sz.gov.cn/ess/logi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浏览器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Mozilla Firefox、Google Chrome。

二、网上报名详细操作说明

(一)查询报考文件

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报考要求,仔细阅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2021年建筑工程等职称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

(二)实名注册账号

为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恶意注册、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考等情况发生,考生服务系统用户由第三方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用户平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系统用户实名认证管理。报考人员须凭已注册的统一用户平台或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方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三)登录考生服务系统

报考人员使用已注册的统一用户平台或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入“当前考试”栏目,选择“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点击“进入报名”进入阅读诚信承诺书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同意”并点击“下一步”,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

(四)上传照片、填写报名信息(2021年10月12日10时至10月21日17时期间)

报考人员上传个人照,然后对照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进入选报级别专业页面。

(五)选择级别专业(2021年10月12日10时至10月21日17时期间)

报考人员分别点击“级别”或“专业”下拉框,选择所需报考的级别和专业,每人只能选择一个级别和专业报名。选择级别和专业后,核对无误再点击“暂存报考信息”按钮,将自己选择的级别和专业暂存,或点击“下一步”按钮根据提示进行报名信息、级别和专业确认。需注意的是:

1.暂存报考信息是将报考人员所需选择的级别和专业暂存,而并未进行级别和专业确认。已保存但未确认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其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的修改请来邮或来电咨询,咨询方式详见第三部分)具体操作方式为: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在操作列表中点击“修改报名”,进入个人信息填报页面,可在此修改个人填报信息。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进入选报级别专业页面,重新选报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后,点击“暂存报考信息”将自己选择的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暂存。

2.报考人员应尽早完成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的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确认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完成个人报名信息、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信息将不可修改(报名截止时间前也不可修改)。

(六)网上缴费(2021年10月12日10时至10月21日17时期间)

报考人员完成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确认后,在规定的缴费时段内,可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在操作列表中点击“网上缴费”,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报考人员应尽早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七)打印“报名表”(2021年10月12日10时至10月21日17时期间)

考生成功缴费后,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在操作列表中点击“打印报名表”进行打印。

(八)打印准考证(2021年11月9日10时至11月13日17时期间)

考生成功缴费,且准考证开放打印后,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在操作列表中点击“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

三、咨询方式

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安排等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段)。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sykwb@hrss.sz.gov.cn,反映情况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事由。以上电话及电子邮件不受理涉及报考政策的咨询(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请查阅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问题解答未涉及的政策请咨询各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详见正文文末)。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4.发生本地疫情时,封闭区、封控区的考生,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由现场指挥部组织评估,出具放行条,实现专人专车闭环接转。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否则,由卫生防疫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

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附件3

2021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

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问1:是不是报名参加了考试,成绩合格了,就相当于取得了相应的职称?

答:不是的,该专业考试仅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条件之一。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符合广东省相应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并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上申报。具体可点击此处查询相关政策: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问2:是否有考试用书?

答:没有考试用书,请点击此处查阅考试大纲:http://hrss.sz.gov.cn/szksy/fzlm/ksdgjys/ksdg/content/post_9238465.html。

问3:我今年不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今年可以提前报名参加考试?

答: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

问4:今年不发放《考试合格证》,我如何确认考试结果,申报职称评审时评委会如何认可我的考试成绩?

答:今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会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会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提供给各相关评委会,作为各评委会审核受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依据。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系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中“合格证号码”栏目填报准考证号即可。

问5:我已通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包括其他类似的职(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职称评审时是否可免考该专业考试?

答:不可以免考。

问6:我是非深户,也未在深圳缴交社保,是否可以报名考试。

答:不符合报名条件。请详细查阅各专业的报考条件。

问7:在深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在内地,是否可以在深圳报名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

答:在深圳工作并有缴交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管人事档案是否在深圳,均可以报名考试。

问8:非深户人员报名考试是否有社保、来深工作年限的要求?

答:非深户人员一般要求在深圳工作一年以上。一般情况下以在深圳的社保缴交情况为准。

问9:公务员是否可以报名考试?

答:不可以。

问10:我准备报名建筑专业知识考试,请问对我所在单位的性质有无有要求?

答:个人报名职称专业知识考试与所在单位性质没有关系,但与个人现工作岗位和从事专业要一致。

问11:报名考试有无国籍限制?对于境外人员有没有特别要求?

答:无国籍限制,对境外人员除上述报名条件外没有特别的要求。

问12:我已经通过评审取得了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我想通过以考代评取得标准化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是否可以?

答: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即标准化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可申报标准化专业中级工程师。

问13:我今年参加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是多长?

答: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含考试当年),如2021年参加考试合格的,成绩可用于申报2021、2022、2023年度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