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优秀企业与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

发布时间:2023-12-11


      为了鼓励广大会员积极创新、勇于探索、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我协会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表彰目的


    通过表彰我会在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树立榜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会员企业在行业的竞争力。


二、表彰范围


本次表彰范围包括:会员单位、专家、会员单位代表。


三、表彰标准


1. 会员单位: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积极推动行业创新发展,为单位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专家、会员代表: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健康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表彰程序


1. 我会秘书处根据对会员单位和个人在2023年度中积极参与协会及行业工作的会员单位、专家、企业代表等进行提名,并经理事会进行评审。

2. 我会理事会根据表彰标准,对提名的会员单位、专家、会员企业代表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3. 协会会长办公会根据理事会的建议名单,研究决定表彰的单位和个人。

4. 协会将公示表彰决定,并在颁奖仪式上进行表彰。


五、表彰时间


本次表彰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六、表彰地点


本次表彰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达实大厦二楼报告厅。


七、表彰形式


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2. 组织颁奖仪式和招待晚宴。

3. 在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宣传表彰决定和获奖单位及个人事迹。

4. 其他形式的支持。


八、表彰名单

优秀企业: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博铭维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先进个人:

蔡丹确、肖芬、肖放、区乐轩、任财龙、王旭、黄登尧、马玥、韩强定、李进保


深圳市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协会

2023年12月11日


上一篇:关于征集专家入库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