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工程-智能化工程

发布时间:2024-12-24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工程

项目编号:2018-440327-84-01-717759

是否重大项目:是

招标项目名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工程-智能化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27-84-01-717759009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4-12-24 09:00:00 至 2025-01-13 17: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5-01-03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5-01-08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为重大项目。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华工

办公电话0755-28333391

电子邮箱1791949255@qq.com

招标代理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15502042271

手机号码15502042271

电子邮箱1791949255@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工程-智能化工程【标段编号:2018-440327-84-01-717759009001】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工程及信号覆盖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面积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484万元

计划总投资69,571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请自行前往踏勘。

计划工期28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1-13 17:00

投标保证金3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资质等级: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机电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